本報記者 趙艷君
開車行駛途中,前方車輛突然拋出一個異物,會不會受到驚嚇?2月5日,聊城車主張言(化名)就遇到了如此驚險的一幕,并且自己的愛車因此受損。好在,報警之后,警方的處理速度和處置結(jié)果,讓她深感欣慰。
回憶起當天的遭遇,張言至今仍心有余悸。
2月5日下午5時許,張言駕車正常行駛在水城大道上,突然,前車車主打開車窗,向外拋出一個易拉罐。巧合的是,這個“從天而降”的異物,剛好隨風砸到張言的車上,導致其車輛后視鏡損壞。這一幕,碰巧被張言的行車記錄儀清楚地拍攝了下來。雖然無意向肇事車主追究責任、要求賠償,但為了讓車主認識到車窗拋物行為的危害性,張言最終選擇了報警。
接到報警后,聊城交巡警支隊東昌府大隊迅速安排警力進行調(diào)查核實,并第一時間聯(lián)系到肇事車主孫先生。經(jīng)查,2月5日下午4時57分,孫先生駕駛小型客車在水城大道行駛中,喝完飲料后,將空易拉罐隨手拋出窗外。結(jié)果,剛好砸中后方張言的車輛,致其汽車后視鏡損壞。
2月8日,孫先生來到東昌府交警大隊事故科接受處理。“開車行駛在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上,打開車窗往外扔東西,既是不文明交通行為,影響城市環(huán)境,同時也是一種妨礙行車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事故科處理該案的民警解釋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對孫先生作出扣2分、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對此,孫先生表示今后一定遵法駕駛,并承諾絕不會再有類似行為發(fā)生。
2021年4月,聊城交警部門開出我市首張車窗拋物罰單。一位車主等紅燈時,從車窗向外扔了一張廢紙,被群眾的行車記錄儀抓拍,并被群眾向交警部門舉報,從而“吃”了罰單。
上述民警表示,車輛正常行駛時,如果前方車輛突然丟出飲料瓶、餐巾紙等垃圾,很可能讓后方車輛的司機在受驚或來不及避讓的情況下造成操作失控,從而引發(fā)交通事故或意外,“車窗拋物有很大的交通隱患,在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開車上路或乘車的時候,千萬不要往車窗外扔任何物品,一個隨手行為,可能引發(fā)意想不到的事故。千萬別方便自己,危害他人。”
2023-04-18 09: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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